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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准则》和《条例》

来源:湖北大学纪委监察处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9日 00:00

12月7日,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会议,围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专题学习。会议由校党委书记尚钢主持,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

会上,中心组成员首先观看了由党委宣传部整理编辑的视频短片,学习了《准则》、《条例》修订出台的背景,传达了省委书记李鸿忠在全省党政主职干部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培训班上所作重要指示,并以正反典型案例为启示和警示教育。随后,校纪委副书记谢鉴向中心组成员介绍了两部党内法规修订出台的主要过程、重点内容以及学习认识和心得体会。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国新围绕《准则》、《条例》进行了领学。他说,修订后的《准则》坚持正面倡导,紧扣廉洁自律,着力删繁就简,主要内容浓缩为“四个必须”加“八条规范”,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示,是我党向全国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修订后的《条例》按照纪严于法、纪法分开的原则,围绕党纪戒尺要求,规定了六大类违纪行为,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广大党员必须认真学习了解两部党内法规,明确标杆和“红线”;纪检干部要熟练掌握相关条款,作为今后执纪监督问责的依据和准绳。

校党委书记尚钢在发言中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准则》和《条例》的修订颁行,是党的纪律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坚持依规管党治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大举措。学校党委要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做好两部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意识,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自己将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规定的新要求、新标准做到廉洁自律、履职尽职、率先垂范。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明确是非、谨言慎行,做好带头人、局中人、清醒人、明白人、老实人。尚钢强调,各分党委和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两部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切实履行各自责任,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风清气正的生态环境。下一步,学校将围绕两部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开展专题学习教育、专题培训交流、专项对照检查等系列活动,切实把新标准、新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学校综合改革和争创“双一流”提供坚实的政治和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