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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反腐倡廉书画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5日 00:00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内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和湖北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廉政勤政”、“敬廉崇洁”的校园廉政文化氛围,校纪委决定在全校师生员工中征集反腐倡廉书画作品并举办展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和内容

1、主题:作品要以“树清风正气、建廉洁校园”为主题,内容健康,格调高雅,立意新颖,构思巧妙,寓义深远。

2、内容:所有作品必须以弘扬风清气正为内容。书法以反腐倡廉、崇德尚志、名言警句、诗词楹联为主要内容;绘画以廉政典范、英模人物、寓意廉洁作品等为主要创作题材。

二、作品要求

1、作品类型:书法、篆刻,国画、油画、水彩水粉画、漫画,工艺美术作品,电脑绘画与设计作品等,品种不限。

2、作品必须由本人创作,不得抄袭、冒名。

3、作品背后右下角需注明单位、作品类型、题目、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4、为了保证展览效果和作品美观,请作者将作品自行装裱、装框。

5、作品展览后一般返还给原作者,如有收藏,另行商议。

6、各学院报送作品不少于5件,其他单位报送作品不少于2件。

三、作品征集时间和报送方式

1、截止时间:2014年5月20日。

2、报送方式:各单位负责收集作品并填写《反腐倡廉书画作品登记表》(见附件),于5月22日前报送至校纪委监察处(综合楼417室),联系人:沈涛,联系电话:88663907。

四、作品评选及展览

1、校纪委组织专家对报送作品进行评选,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证书和奖品。

2、6月份,将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在校内举办反腐倡廉书画作品展。

五、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将此次活动作为加强廉政文化进校园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有效举措,认真组织本单位师生员工积极参加。作品展出期间,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认真观看。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师生树立廉洁、诚信、勤俭、正派的良好品质,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敬廉崇洁”的校园文化氛围,更好地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中共湖北大学纪委

二○一四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