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纪委省监察委员会驻湖北大学纪检监察组(以下简称“驻湖北大学纪检监察组”)与中共湖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校纪委”)合署办公。派驻纪检监察组代表省纪委监委对学校党委进行监督,是上对下的监督,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内设综合室、纪检监察室和案件审理室,各室主要职责为:
综合室:负责综合协调、公文处理、财务管理、印章和档案管理、安全保密、会议活动组织及服务保障等日常运转,组织起草工作报告、重要文件等;负责办理信访、申诉及复议复查复审事项;协助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协助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清廉学校建设;协助做好巡视整改及校内巡察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按照规定受理和处置反映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问题的检举控告;依规依纪依法对有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发现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的,按要求及时上报省纪委监委研究处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违犯党纪、职务违法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违纪违法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处理处分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和授权对有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处置建议;负责处分决定宣布、执行及受处理处分干部的回访教育、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等工作;负责干部廉政档案建设与管理;负责对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