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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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4日 00:00

        

为深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学校事业健康发展,现结合学校实际,就进一步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责

1.进一步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对高校领导的若干意见》,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原则,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支持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保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

2.大力支持、配合纪委工作。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校内各单位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切实支持、配合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查办信访举报案件和开展监督工作。

3.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按照中央和省委“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校纪委要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积极协助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以问题为导向,探讨新途径、转变新方式、制定新措施、提高新水平,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全面落实监督责任。

二、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

4.进一步理顺纪检监察部门内部职能。按照全省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校纪委与湖北省监察委员会驻湖北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以下简称“监察专员办公室”)合署办公。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依照党章党规和宪法、监察法,并根据省监委授权,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5.建立完善纪检委员制度。设立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学院、直属单位应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为纪检委员,协助并督促本单位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抓好纪检监察工作;机关各部门和未设立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所在部门(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校纪委要探索建立对重点职能部门进行不定期纪检监察的调研制度,督促相关部门把履行“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三、加强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6.完善《湖北大学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夯实党风廉政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健全追责问责长效机制。

7.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是落实和明晰学校和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具体措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协助党委制定完善领导干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及时将“两个责任”具体到岗位,细化到个人。

四、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主责,深入贯彻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

8.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校纪委要全面履行监督责任,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包括对招投标、招生、科研经费管理、人事招聘、干部调整、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改进监督方式方法,突出关键环节,退出直接参与的业务工作,加大对规则、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加大对违规违纪的处理和问责的力度。

9.发挥好校内基层党组织的教育监督作用。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校内各单位要聚焦纪律,切实负起对教职员工的意识形态、师德师风以及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教育和监督的责任,制定好本单位领导干部责任清单,真正夯实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对涉及到约谈、函询的问题,要通过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整改措施。

校纪委会同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开展对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或专题学习活动,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意识、提升监督执纪能力。

五、加大信访办案和问责力度

10.加强信访处理。要充分利用好来信、来电、来访等传统举报形式,并不断完善网络举报、听取个别意见、开展专项整治、进行明察暗访等措施,进一步提高问题发现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规定,进一步健全信访受理登记、阅批、查处、反馈、建档制度,做到查处工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规范,不断提升信访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11.严肃责任追究。认真执行省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干部进行约谈的暂行办法》和《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干部进行函询的暂行办法》,坚持抓早抓小抓实,善于运用批评教育、函询、约谈、诫勉谈话、下达建议书、公开通报等手段,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坚持法治和纪律思维并重,认真执行“一案双查”、“一岗双责”制度,加大执纪问责工作力度,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严肃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行为,查处发生在师生身边的腐败和违纪问题,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肃,为学校事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