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纪律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6日 09:43
各相关单位:
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公平公正的招生考试工作环境,确保复试与录取工作平稳有序,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明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校发布的相关规定,认真梳理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环节和流程,严密组织,从严管理,切实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二、严守纪律底线。各相关单位要严格复试命题教师、面试评委及相关工作人员的遴选和管理,加强政策、业务、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等内容培训和警示教育,推动自觉遵规守纪。复试命题教师、面试评委及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得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辅导答疑等活动,不得泄露复试与录取工作相关内部信息。严禁替人说情、打招呼,严禁利用职权徇私舞弊,严禁干扰复试与录取工作。
三、严格责任落实。各相关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复试与录取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纪检委员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发挥好“探头”作用,深入一线,靠前监督、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对存在的风险、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四、严肃追责问责。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设立监督电话和监督邮箱,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做到有信必办、有案必查。对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中违反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人员,依规依纪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27-88663907;
监督举报邮箱:jiwei@hubu.edu.cn。
湖北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